建立“第二校園”應有長效機制:
本文由泊頭特種工具廠轉載提供。15日下午,中國人民大學與北京外國語大學簽署戰(zhàn)略共同體合作框架協(xié)議。這是我國 個高校戰(zhàn)略共同體,雙方將互為“第二校園”,互相開放相關課程,互認學分并互免學費,相互提供 研究生生源,互派教師,共同研發(fā)項目等。(京華時報5月16日)
大學之間相互合作,讓學生能享有更多教育資源,這無疑是好事。可是,高校之間的合作,切忌炒作、搞“噱頭”,只有概念而無實質。人大和北外的合作要取得實效,需吸取此前高校間合作的教訓,建立長效機制.
此次人大和北外合作,被稱為“ 個高校戰(zhàn)略共同體”、學校間互為“第二校園”,貌似很創(chuàng)新的概念,但其實,這些概念早在10多年,就在我國高等教育系統(tǒng)中出現。1999年5,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合作辦學協(xié)議簽署,當時的輿論稱,這“標志著兩校合作辦學計劃正式啟動,開始在人才培養(yǎng)、師資隊伍建設、科學研究、精神文明建設、國際交流、公共服務體系建設、后勤社會化等方面攜手共建,充分發(fā)揮兩校優(yōu)勢,加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步伐。”
此后10年兩校間的合作,是否按照當初的“協(xié)議”進行,沒有下文,直到2009年,北大、清華等9所“985工程”大學再次簽訂《一流大學人才培養(yǎng)合作與交流協(xié)議書》,著力打造一個龐大的教育聯(lián)盟,英文簡稱“C9”。按照協(xié)議書,“C9”主要在學生培養(yǎng)、教師培訓、教材建設諸方面進行合作,具體內容包括,將開展課程學分互認和學生第二校園學習交換,9所學?;ハ喑姓J交換生在他校學習和交流期間取得的課程成績與學分,依托各校的優(yōu)勢學科設立若干個學科培養(yǎng)平臺項目,作為校際互訪研究平臺,聯(lián)合開展師資培訓工作,教學與教改研究,建立共享的遠程教育平臺,等等。這些合作內容曾另輿論心動,被把“C9”譽為中國的“常春藤”,但后來大家卻發(fā)現,這只是“框架協(xié)議”,有關合作并未實質啟動。
與“C9”的合作內容對比,人大和北外計劃中的合作,基本上差不多。所以,這根本上談不上“ 個”。校際間的合作貴在行動,如果只停留在文本,毫無意義。近年來的高校的合作,總體看來存在轟轟烈烈開始,草草收場的問題,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合作缺乏長效保障機制,合作往往由行政部門牽頭或者某一所學校發(fā)起,大家覺得概念不錯,有利于塑造學校的形象,就很快達成“共識”,可是,在具體落實時卻存在障礙,比如,開放課程,必須建立起共同的選課體系,這就要雙方(多方)教學管理部門參與,并把合作計劃告之每位教師,可在這方面,沒有人具體推進。師資共享、科研資源共享,也存在同樣的問題。另外,從本質上說,上述校際間的合作,意圖為學生提供更優(yōu)質的服務,而在學校具體部門看來,這是吃力不討好的事,因此,也缺乏推進的積極性。如此這般,合作行動就成為一項行政政績,實效卻難以恭維。而如果換著是共同申請課題、共同申報國家基地和獎勵,積極性要高得多。
其實,如果一所大學有服務學生的理念,是會主動采取各種方式提高教育質量、改善教育服務的,尋求與其他學校合作,就是其中的一種方式??陀^而言,按照目前的升學考試和學籍管理體系,學生無法自由選擇大學,也無法在求學期間自由申請轉學,因此,學校并沒有感受到被選擇的壓力,也就難以真正樹立服務學生的意識,加之缺乏辦學自主權,學校內部沒有現代學校制度,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,還是有行政主導,所以在改革教育教學、提高教育質量方面,作為并不大。這就是過去10年,我國大學屢屢提到要建立合作聯(lián)盟,可合作并沒有的得到持續(xù)推進,學生所擁有的教育教學資源,還是有限的根本原因。事實上,不要說合作,就是高校校內,目前實行完全學分制,讓學生能自由選擇課程、教師的學校還很少,教授給本科生上課也沒有形成一項制度(前不久,教育部還發(fā)文要求落實),也就說,在“ 校園”里,學生的選擇空間都有很限,教育教學未得到重視,在此基礎上,打造“第二校園”,很難期待有好的效果。
因此,要提高高等教育質量,還是需要從改革教育管理制度、建立現代大學制度著手,努力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自主權,讓學校管理回歸教育本位,這是大學在校內實行完全學分制,在校際間推進廣泛合作,為學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學服務的基礎。